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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有委之以货财
——真的满洒是大无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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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原文】
“儒有委之以货财,淹之以乐好(2),见利不亏其义。劫之以众(3),沮之以兵(4),见死不更其守。鸷虫攫搏(5),不程勇者(6)。引重鼎,不程其力。往者不悔,来者不豫。过言不再,流言不极(8)。不断其威(9),不习其谋。其特立有如此者。”
【注释】
(1)本节选自《儒行》。(2)淹:沉溺。(3)劫:威胁。(4)沮(jǔ):恐吓。(5)鸷(zhì)虫:猛兽。(6)程:估量。(7)豫:预备。(8)极:寻根究底。威:尊严。
【译文】
儒者有这样的品格:赠给他们财物,让他们沉溺在所喜爱的东西之中,也不会使他们见利忘义。用众人相威胁,用武力相恐吓,也不会使它们在死亡面前改变操守。遇到猛兽便上前博寸。不考虑自己的勇武能否胜任。扛举重鼎.也不考虑自己的力量能否胜任。对过往的事不追悔,对未来的事不预测。说过的话不再重复,对流言也不追究其来源。不丧失自己的尊严,不讲求成功的谋略。他们特有的品格就是如此。”
【读解】
儒者特有的品格可以一言以蔽之:不为外在的羁绊所牵制,一心按自己的选择去行动。能够做到这一点,才可以说是真正的潇洒。财物、金钱、武力、恐吓、死亡、过去、未来、流言等等,都不可能改变内在的价值取向。
之所以特出,就在于一般的人都难以摆脱这些东西的牵制和约束。即使有些人可以自我吹嘘“满洒”,但在实际上既抵挡不住诱惑,又惧怕威胁死亡,在骨子里面脱不了俗。
实际上,真正的满洒是一种大无畏的精神。以一种充分的自信,天不怕,地不怕,人不怕,鬼不怕。既然什么都不怕,就什么都不能构成威胁和约束。唯一怕的,是自己变成权、钱、物、他人的奴仆,自己被淹没在欲望之中。因此,这既是一种对外物的超越,也是对自己有限的生命的超越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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